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叶县法院四项措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集中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1-09-08 08:06:15


    为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黑恶势力犯罪,集中解决当前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叶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清痞扫霸为重点的经济社会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公正、为民、高效”的理念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该院成立以院长王昆阳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真正担负起人民法院为人民、打黑除恶保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把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统一执法思想,加强部门协同。全体干警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凝聚强大合力,在整治活动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协调沟通,尽快达成共识,确保稳、狠、准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对重大涉黑案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与协调,深挖幕后指挥者和“保护伞”,对于为黑恶犯罪通风报信,泄露秘密或充当“保护伞”的,都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坚持公正执法,增强打击实效。一方面在此次整治活动中要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对于重大黑恶势力犯罪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另一方面,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的原则,对案件审理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权限,各个环节都要做到认真严肃细致,公正及时高效,切实增强打击实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该院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切实畅通举报渠道,揭露和孤立违法犯罪分子。

    该院将通过开展打黑除恶清痞扫霸为重点的经济社会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力推进平安建设,为实现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彭玉洁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