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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一策】劳务作业酿悲剧 调解止纷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6-08-13 17:40:39


劳务务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暗藏隐患。一场寻常的宰牛劳务作业,却因突发意外导致务工人员单眼失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下、矛盾激化。8月12日,任店法庭秉持法理为基、温情为怀的调解理念,成功妥善化解这起争议巨大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以柔性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原告与被告达成劳务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宰牛劳务,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关系。事发当日,原告正常配合开展宰牛作业,被告负责驾驶车辆转运待宰牛只。作业过程中,因被告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未妥善固定管控牛只,导致拴牛绳索意外脱落,脱落的绳索瞬间击中原告眼部,造成严重外伤。

事故发生后,原告第一时间就医诊治,经专业检查确诊,本次外力重创导致原告单眼视力永久失明。突如其来的人身损害,不仅让原告身体遭受不可逆的创伤,彻底影响其劳动能力与日常生活,更给整个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伤情稳定后,原告依法申请伤残鉴定,明确了伤残等级及损害后果。基于此次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原告向被告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5万元。

面对高额赔偿诉求,被告始终持有较大异议。被告认为事故属于作业中的意外事件,并非自身主观故意造成,且原告作为常年从事宰牛劳务的从业者,理应知晓作业风险,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拒不认可原告提出的全额赔偿标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对立情绪愈发激烈,多次自行协商均无果,纠纷陷入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兆丰深知此案特殊性,一边是务工人员身体致残、生活受限的艰难处境,一边是被告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的强烈争议,生硬判决极易加剧双方矛盾,引发后续上诉、信访等次生纠纷。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陈兆丰没有简单机械开庭裁判,而是全程细致梳理案件细节。

陈兆丰反复核查事故经过、就医记录及伤残鉴定报告,精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与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劳务受益方,负责牛只转运和管控,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厘清法律权责后,陈兆丰采取“法理释明+情感疏导”双向调解模式。一方面,向被告逐条释法明理,明确其安全保障义务及对应的法律责任,告知其拒不赔付的法律后果,打破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客观分析案件诉讼风险,告知其判决与调解的利弊,引导其理性维权、合理让步。

多轮耐心沟通、情理兼顾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心态、换位思考,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分批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该起僵持已久的大额劳务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本案的妥善办结,是任店法庭坚持能动司法、践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缩影。劳务务工人员是基层劳动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务作业风险高、保障弱,极易引发侵权纠纷。


在此提醒,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务必筑牢安全防线,全面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供劳务一方也要时刻紧绷安全弦,规范作业、做好防护,守护自身人身安全。若遭遇劳务损害纠纷,双方应理性协商、依法维权,切勿情绪化对立。我院也将持续深耕基层司法服务,以温情调解化解民生纠纷,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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