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 守护文化根脉 共筑生态屏障 叶县人民法院联合叶县文旅局举行 “文物保护司法服务站” 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6-08-16 15:38:2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以司法力量赋能文物保护,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8月15日,叶县人民法院联合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三常路人民法庭举行“文物保护司法服务站”揭牌仪式,并召开文物保护工作座谈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国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勇业,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娄俊超、副主任兼叶邑故城管护中心主任张方涛,以及双方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
 
揭牌仪式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国会与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娄俊超共同为“文物保护司法服务站”揭牌。叶县是“千年古县”,县域内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邑故城”“明代县衙”“文集遗址”以及距今2600多年的楚长城遗址等众多文物遗存。设立“文物保护司法服务站”,是县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前移司法服务端口的重要实践,也是将生态司法理念融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具体举措。

座谈会上,郭国会表示,“文物保护司法服务站”旨在搭建司法与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之间的常态化协作平台,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等工作机制,切实打通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为县域内文物古迹、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保护。与会人员还结合叶县文物资源分布现状及保护工作实际,围绕涉文物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难点、文物损毁纠纷多元化解路径、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完善行刑衔接、提升文物保护法治化水平达成共识。

下一步,叶县人民法院将与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密切协作,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将文物保护纳入生态司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站的前沿阵地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历史文脉,推动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同向发力、协同共进,为县域生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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