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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庞景玉一行到叶县人民法院龚店人民法庭开展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6-06-30 10:31:19


    5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一行到叶县人民法院龚店人民法庭开展专题调研,实地督导法庭建设运行及审判质效工作。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昶伟,叶县县委书记文晓凡,叶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姣峰,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国会陪同调研。


    县委书记文晓凡在致辞中介绍了近年来叶县在农业、工业、文旅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对省法院和市中院长期以来对叶县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昶伟表示,庞景玉院长的到来充分体现了省法院对叶县法院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国会就县法院整体工作及龚店法庭工作作简要汇报。

 

    座谈会上,庞景玉听取了龚店法庭自成立以来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勉励大家要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让这座新建的司法阵地焕发勃勃生机。“新法庭要有新担当,既要办好案,更要解好纷。”庞景玉针对法庭定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综合治理思维,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地方基层组织、矛盾调解中心的常态化联动,建立“风险预警—前端调解—司法联动”全链条机制,从源头减少纠纷增量;二是严守案件质效底线,聚焦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统一裁判尺度,严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关,尤其对新型商事、经济纠纷要加强类案研究,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深化服判息诉目标,把释法说理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落实判后答疑“一对一”责任制,通过精准释法、温情调解降低当事人诉讼对抗,引导当事人互谅共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张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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