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同学之间打闹受伤了,谁应该承担责任?”,9月28日上午,在叶县叶邑镇第三小学的校园里,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新聘任的“家庭法治宣传员”提问。这一幕标志着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创新推出的“家庭法治宣传员”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为切实落实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并贯彻落实即将于2025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三常路法庭积极开展法治校园建设,将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校园。活动现场,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结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剖析同学间嬉戏打闹致人受伤、校园暴力、高空抛物等真实案例,向同学们生动讲解了基础法律知识和自我防护技巧。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校园里不时传出阵阵掌声,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了法治教育的熏陶。
在活动的重要环节,法庭干警为372名学生都发放了《家庭法治宣传员联系卡》,卡片明确标注宣传员姓名、联系方式,并承诺提供“随时可咨询、问题全领域覆盖”的法律服务。据悉,由10名法庭干警担任的家庭法治宣传员,每人负责37-40名学生的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并负责解答涉及家庭教育、校园安全、权益保护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定期回访,并持续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
闫平表示:“以往我们的法治教育多局限于校园内,现在通过家庭法治宣传员制度,将法治教育延伸至家庭,形成了更完整的法治教育链条。”这一创新举措不仅落实了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对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更通过建立双向互动的法治教育新机制,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
家庭法治宣传员制度构建了司法、学校、家庭三方联动的法治教育新格局。在这一体系中,法庭提供专业法治资源,学校组织教育实施,家庭参与巩固学习成果,形成了法治教育的良性循环。下一步,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将持续履行普法职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让法治意识渗透家校两方,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