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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因案施策护庭审

  发布时间:2011-06-30 09:33:26



    叶县法院法警队自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以来,不断开展业务拓展训练,切实提高业务技能,树牢“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对不同事件采取不同措施。6月28日,对分别羁押在舞钢2人、鲁山1人、叶县12人、在全省影响较大、公安部督办的制造假烟案件,采取六项措施,确保了历时9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一是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于6月27日提前召开了由主管刑庭及法警队的院领导、刑事庭和法警队全体人员、行管科、宣教科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庭前预备会,制定庭审预案,确保庭审顺利有序进行。

    二是全力以赴护庭审,经过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抽调公安干警30名,法院刑事庭、法警队全员参与,总共50余人参与庭审活动。

    三是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对所有人员分成押解组、庭审组、安检组、旁听人员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照相、录相组,并对每名被告人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看管。

    四是四名门卫全部上岗,加强院机关出入人员的安检。除干警外,进出人员一律凭传票出入,来立案、信访的,直接到立案、信访大厅,禁止当事人及其他人员在院机关随意走动。

    五是严格对旁听人员进行安检。安检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执行,对参加旁听的人员全面安检后才准予进入旁听区,对不符合旁听资格的人员坚决禁止参加旁听。

    六是后勤保障到位。行管科在车辆用油、干警及被告人的就餐等问题妥善安排,做到了不因后勤工作耽误庭审一分钟。

责任编辑:王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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