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成诉讼“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5-09-17 17:09:49
走进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当事人首先接触的不是复杂的法律条文,而是一份庄重而温暖的《诚信诉讼承诺书》。这份承诺书要求当事人郑重承诺:如实陈述案件事实、配合诉讼程序、尊重司法权威、承担法律责任。
“诚信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也是每个诉讼参与人应尽的义务。”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介绍道,“我们希望通过以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让当事人从一开始就树立诚信诉讼的意识,明白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不仅损害他人权益,也会破坏司法公信力,最终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庭干警表示:“签订承诺书后,当事人对自身诉讼行为更加重视,不少当事人主动寻求调解,有的甚至在开庭前就达成了和解。”
承诺书制度在家事纠纷领域的作用尤为突出。刚通过调解解决离婚纠纷的李女士说:“签下承诺书的那一刻,我更加意识到应该对孩子负责、对自己负责,不能为了多分财产说假话。最终我们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诚信诉讼承诺书虽是一页薄纸,却承载着厚重的法治精神。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通过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更在潜移默化中培育着社会的诚信意识。下一步,三常路法庭将继续深化诚信诉讼机制建设,探索更多司法为民新路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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