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仅用一个小时便成功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当场通过“扫码”履行赔偿,高效化解矛盾,展现了新时代法官办案的“加速度”。

2025年1月份,赵某驾驶四轮电动车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常某发生碰撞,造成常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常某便向叶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损失。
三常路法庭副庭长王会娟收案后,秉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当场履行原则,充分发挥法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与引领作用,给双方当事人充足倾诉时间,找准矛盾症结。从法理、情理入手,耐心梳理事故责任,结合法律法规释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赵某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赵某当场“扫码”履行赔偿金。
此次案件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调解到履行,全程仅用一小时,这一幕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受损社会关系的一次有效修复,叶县法院再次向社会各界展示了其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