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一面绣有“公正执法有效率、亲民廉洁高作风”的锦旗被当事人杜某某亲手送到了叶县人民法院王蒙法官的手中,以此表达对王蒙成功解决其树木所有权纠纷案件的感激之情。

据悉,2024年10月,原告杜某某依据其1997年与其所在村签订的“四荒拍卖”合同,计划在合同到期后采伐其拍得的村部路南段两旁已成才的杨树。然而,在采伐过程中,却遭到了本村村民李某某的阻拦。李某某声称,其妻子在树木栽植时参与了植树,且杜某某曾口头承诺合同到期后给予李某某一定的树木收益。双方因此产生争执,经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杜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接手此案后,王蒙多次开庭,深入细致地了解双方纠纷的来龙去脉,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在庭审过程中,王蒙不仅严格依法办事,更注重释法明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面对双方多年的积怨和激烈的争执,王蒙没有急于下判,而是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寻找突破口。她一方面从法理出发,明确指出杜某某通过合法途径拍得了树木的所有权,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也从情理出发,劝导被告应尊重法律判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采取阻拦采伐等过激行为。
经过数次庭审和补充提供证据、质证等严谨的程序环节后,王蒙综合双方证据,最终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判决结果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也在王蒙释法明理后表示服判。
司法为民,情暖人心。今后,叶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理念、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