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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硬撑 反规避执行强拆

  发布时间:2011-06-16 08:34:34


    自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叶县法院趁势而上,强力打击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6月15日上午,叶县法院组织干警50余人,叶县遵化乡政府组织30余人予以配合,冒着酷暑,在县公证处、县电视台、乡人大代表等领导和同志的监督下,对一起被执行人违法占地,长期躲避执行的排除妨碍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拆除其违法侵占土地上所建的附属物,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1993年左右,叶县遵化店镇某村委使用该村第七村民组12亩地作砖厂。1996年,该村委将土地归还第七村民组,该村民组又将该地出租他人使用。1998年,该土地荒芜,被执行人李某之父及其他村民开始在此开荒。后李某与其他开荒村民在没有合法手续,也未经第七村民组全体村民同意,通过互换和买卖方式强占其中靠路的4亩左右土地,并陆续在此土地上拉起围墙、建房。第七村民组诉至叶县法院,要求李某立即清除其在侵占土地范围所建的附属物,返还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叶县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李某清除其在侵占第七村民组的土地范围内所建的附属物,并将该土地返还给第七村民组,驳回了该组其他请求。判决后,被执行人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

    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第七村民组申请执行。叶县法院先是下发执行通知书,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仍不履行。于是,又数十次做李某的工作,释法明理,动员其自觉履行,还是没有结果。叶县法院就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仍然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依然没有结果。再后来,被执行人就没有了音讯。执行人员又无数次做其父母工作,让其提供其儿子的下落,仍是没有结果。叶县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决定向院党组及县委、县政府汇报,制定了执行预案,于6月15日,组织干警50余人,在遵化乡政府组织的30余人配合,县公证处、县电视台、乡人大代表等有领导和同志的监督下,对李某所侵占土地上拉的围墙、建的房屋顺利进行了强制拆除,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王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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