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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留“情债”,法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11-22 15:04:49


近日,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情侣间的不得当利纠纷案件。


某(男)与某(女)系前男女朋友关系在恋爱期间,罗某以结婚为目的将钱款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给付给李某,后罗某发现李某隐瞒了自己的工作,且做出了影响双方感情的事,遂要求李某退还钱款。经核算,扣除节日、祝福的钱款,李某应当返还罗某10777元。罗某多次向李某催要该款,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予结清,罗某将李某诉至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李某辩称不同意返还这钱,并称是罗某拿着她的手机将发送到手机上的款项予以接收,称这是情侣之间正常的开销和馈赠。

承办法官陈兆丰考虑到双方曾是恋爱关系,通过判决无法真正化解矛盾。为解开双方心结,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从“情理”到“法理”对双方开展了劝导,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通过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某考虑到在恋爱期间某的付出,同意现仅要求某返还7000元即可。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功达成调解方案,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当场履行7000元款项

此次成功调解是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践行“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生动画面,今后,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決方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赵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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