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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给付起争议 情法并用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4-05-16 08:20:50


2024年4月19日,叶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成功化解一场离婚纠纷,双方当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据悉,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关系,于2010年8月登记结婚,原被告双方虽自愿登记结婚,也生育有共同后代,但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多种原因,时常生气,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认为双方无法再继续婚姻关系,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庭前,承办法官陈兆丰详细询问被告李某的态度,了解到其基本同意原告的诉求。但就婚内生育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有意见分歧。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解决问题。经过陈兆丰法官一上午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自2024年起每年给付子、女一定数量的抚养费,并将本年度抚养费当庭给付。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和平分手。

近年来,任店人民法庭为了妥善处理好家庭纠纷,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积极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协同处理辖区内常见类型化纠纷,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充分释明调解优势,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努力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赵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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