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连续调解一批(22件)劳动争议案件并促成当事人履行,以实际行动践行能动司法,切实提高审判质效,获得各方当事人赞誉。
作为二十余起案件的当事人康某某等人,于2000年之前在叶县某盐厂上班,2000年该盐厂合并到叶县某盐化公司。2006年,康某某等人由叶县某盐化公司分派到某物流公司工作,直至2023年3月17日被某物流公司要求离职。
民一庭受理案件后发现,这是一批劳动争议案件,经向当事人了解,已提起劳动仲裁的有40余起,尚未提起劳动仲裁的还有将近40起,涉及人数众多,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可能会引起更大矛盾纠纷。
鉴于此,主要负责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民一庭负责人王克娜和白胜勇法官,审查发现该系列案件均系同一被告同一事实,可以一并进行调解。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便迅速与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多次进行沟通,并且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初次调解过程中,因人数众多,并且劳动者们突然被离职,情绪激动,这为案件调解加大了难度,一时无法达成令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王克娜和白胜勇商量可以先调解一部分,再带动其他案件的调解,于是就再次与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进行沟通。
最终,在主管副院长闫向杰、王克娜、白胜勇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涉事企业表示在收到调解书三日内就支付案款,案涉劳动者们也得到了满意的补偿。庭后,劳动者们对承办相关案件的王克娜、白胜勇法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被告律师也由衷表示,最初案件并未考虑调解,但是在看到法官们的为民情怀后,着实受到了感动,全力配合调解案件,确实是遇见到了新时代的好法官。
原告诉求多,双方争议大、调解难度大一直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难点,法院应该深入了解企业与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了解双方诉求,为劳动者争取应得利益的最大化,也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司法帮助。下一步,叶县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抓牢抓实平等保护、能动司法、多元化解等各项工作,保障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