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亩地、两次诉讼,近五年的恩怨纠纷。
村民边某承包的土地,被该村村委会起诉到了法院,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边某,在收到开庭传票的那一刻“有点懵”,怎么就成了被告?
单纯从法律上讲,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确权清楚即可出判决。然而,廉村人民法庭刘耀斋法官却没有简单处理:为何纠纷矛盾这么大?判决后的执行能兑现吗?会不会引发后续的上诉案件,以及上访事件?
带着这一系列问题,刘耀斋以“诉源治理”模式为契入口,以“乡镇诉源治理调解室”为发力点,将司法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末端。
暴雨后的秋阳依然火辣,刘耀斋沿着乡间小路步行到达田间地头,仔细勘察纠纷土地的四至位置…问题很快查明,原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地块位置标记错误等问题引发诉讼案件。
通过实地勘察土地位置,邀集乡镇、村委干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乡镇、村委干部负责摸情况,讲透“情理”,刘耀斋捋清双方争执的“法理”,找到纠纷矛盾的关键点,村民与村委承包地经营权纠纷,已经达成初步的调解意向。
脚底沾泥勘察实情,扑下身子精心审案。廉村法庭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平台以协商而非对抗的矛盾处理方式,实现了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的“良性循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也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内涵的再领悟、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