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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9-14 15:55:42


2023年913日,叶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行政庭负责人王青丽深入乡村调查事实,多次调解,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经营权流转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纠纷。2012年,经人介绍,丁某将自家土地租赁给杨某经营使用。杨某的部分设备到位后,因资金链断裂未予经营,但其设备一直放置在该土地上多年,丁某索要拖欠租金未果后将杨某诉至法院。杨某缺席,法院在调解未果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

1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王青丽严格贯彻实质性化解矛盾原则。首先对杨某败诉的心情表示理解,并针对其没有出席庭审现场的情况,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解、引导其理性分析法院认定的事实依据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对原告丁某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其理解被告杨某的难处,后双方消除了隔阂,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双方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予以充分肯定,表示感谢。

调解是实质化解纠纷的有效方式,该案判前判后全过程释法说理,成功促成当事人息诉服判的处理方式,是叶县法院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叶县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理念。

责任编辑:赵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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