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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出庭“出声” 拉近与群众距离

  发布时间:2023-08-30 09:45:27




庭审是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宣讲政策、解疑答惑,既是实现“官”“民”平等对话的一项重要纽带桥梁,也是保障实质性化解纠纷的重要途径。

8月29日,叶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李某不服叶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向杰担任审判长,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叶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军晓出庭应诉。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有序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各自的观点,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诉讼双方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陈军晓认真参与诉讼,耐心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并当庭表示:“非常欢迎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真诚接受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行政诉讼有助于提高我们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家学法用法,共同维护法治社会。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仅有助于拉近干群距离,让行政首长直面当事人,倾听群众声音,也是向全社会表明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态度和决心,更能促进人民群众理解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地理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叶县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能动司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生根见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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