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叶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有潜在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KL-2023-017
2、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40000元,最高限价:540000元
5、服务内容:叶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的室内外保洁、垃圾清运、外围绿化和水电维修维护、电梯维护、值班室被褥清洗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6、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年
9、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至 2023年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临街)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留存。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 2023年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5:00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叶县法院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叶县人民法院
地 址:叶县昆阳镇九龙路268号
联系人:靳女士
电 话:0375-286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89*****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