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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未成诉,化解在“萌芽”

  发布时间:2023-07-29 08:07:07



7月26日,经过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叶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共同努力,叶县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又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民事纠纷。

某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因为疏忽大意给消费者拿错了药物,消费者已经使用。待消费者二次购买时,发现药店工作人员将该药物弄混了、拿错了,遂向叶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叶县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邀请叶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专员孙建辉、法官助理魏巾涵、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解处理工作。矛盾纠纷的焦点在于该连锁药店该不该以公司的名义承担事件的责任;患者由此事件可能造成的健康权益,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和检查甚至治疗费用的承担。

孙建辉在详细了解纠纷的起因、消费者的诉求和药店的答复后,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阐释,对双方的矛盾纠纷依法提出了中肯的调解意见。经过第三方的共同努力,消费者和药店在叶县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达成了调解协议。

普法到乡村,消弭纠纷;纠纷发生未成诉,化解在萌芽。叶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抓手,减少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通过多元解决纠纷实现“共赢”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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