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叶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叶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闫向杰担任审判长,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清政、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马廷跃出庭应诉。
该案系韩某因房屋被强制拆除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合议庭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归纳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主持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就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性及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必要性、正当性、合法性发表了观点。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副县长王清政在庭审后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官民”协商对话的纽带桥梁,有利于在行政应诉中真正解决群众的实质诉求和困难。此次作为县政府代表出庭应诉,既是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落实,也表明县政府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态度和决心。
近年来,叶县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年提高。2023年上半年,叶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行政诉讼“告官见官”已成常态,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