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贾会云等5名同志为特邀调解员的
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研究讨论,决定聘任贾会云等5名同志为叶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贾会云 (叶县建筑招投标专员)
仓红鸽 (叶县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师)
徐自跃 (房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秀芹 (叶县招投标专员)
宋海云 (叶县田庄乡党员代表)
叶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