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叶县法院周一例会上,行政庭庭长陈永尚上台发言,他带领全院干警对2010年11月18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学习,并就自己20多年来的工作谈了几点感悟。
陈庭长是1988年底被调入法院工作,他认为:
一、就案办案,等于不会办案。他到法院后一直在审判一线工作,长期的实践经验让他体会到,只埋头办案,不考虑大局,不与时俱进,等于不会办案,不会工作,久而久之,与其他同志相比,差距就会越来越大。例如,他在民二庭工作期间,虽然与同事们同甘共苦,整天忙忙碌碌,信访案件仍然出现,领导一再强调审判案件要慎用保全措施,但自己一直没有深刻领悟,导致个案保全措施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他认为这就是自己单一办案、不计后果、不考虑大局所致,教训是刻骨铭心的。
二、勇于担当,相信自己。经历了2006年的思想作风整顿、2010年的执法巡视,体会到了工作的艰辛,也磨练了自己的意志。出现问题要敢于面对,勇于担当。犯了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改正错误,磨难和挫折也是宝贵的财富,只要相信自己主观是好的,有责任感、有正确的道德准则,踏实敬业,在党组的关怀、支持,同志们的帮助、理解下,工作中定会减少或避免失误,创出新的工作局面。
三、抓住机遇,奋力进取。做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和追求,有目标才不会迷失,有追求才有动力。每位踏进法院门槛的干警一开始都应该胸怀这样的梦想,尽管目标和追求是在不断变化的。刚进法院的时候,能发一套制服穿上就兴奋不已,后来能当审判长办案又是多么自豪!再过一段时间开始努力争取当庭长、科长、主任了,再往后,会发现,比这更重要的还有职级等问题。俗话说:机遇往往垂青有准备的人。但有准备的人不一定都能获得机遇。大家有目共睹的是,自2007年王院长到任以来,本届党组为干警的切身利益,为院里的建设作出的成绩,让每位干警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因此说,本届党组就是每位干警的机遇,使处在每个台阶的人都能看到希望和光明。处在各个岗位的干警,没有理由不干好本职工作,事实上也都在敬业工作,即使快退休的,还觉着没干够,甚至还有退而不休的。
总之,他认为,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追求名利也无可厚非,但那毕竟不是生活的唯一,正因如此,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各不相同;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感情,品之不尽。相信每位干警在追求各自完美人生的同时,也就为叶县法院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