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带着一面写有“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锦旗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向案件执行法官王秋东表示感谢。
据了解,申请人霍某某与被执行人甲集团有限公司、乙工程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县法院一审判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在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赔偿责任。无奈,4月28日,申请执行人向叶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5月5日,该案申请执行立案,承办人王秋东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案件当事人了解案情,通过多种方式向两公司相关责任人释法明理,告知其如不按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产生严重法律后果。在王秋东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5月11日,两公司先后履行相应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12万余元的赔偿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7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叶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豫剑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