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活动,全方位撑起“半边天”,当好“护苗人”。
(一)聚焦司法为民,开展普法宣传。
县法院以“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为出发点,抽调20名员额法官在全县范围学校内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民政局+法院”、以案说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法律宣讲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织牢织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网。
(二)发挥审判职能,筑牢司法防线。
坚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为原则,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
三、加大救助力度,彰显司法温情。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快立快审。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家庭暴力等案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妥善解决,同时对涉及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案件诉讼费依法及时实行缓交、减交、免交,减轻涉案诉累。
二是强力执行攻坚,确保执行到位。凡是涉及妇女“离婚经济帮助”、儿童抚育费等费用,穷尽手段,强力攻坚。
三是加大隐私保护,尊重保障人权。主动启动涉婚姻家事及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程序,切实维护妇女儿童人格尊严。
四是主动关心关爱,实施多元救助。借助“三八”“六一”等特殊节日,主动为经济困难妇女、学生送去节日礼物、慰问品,为妇女儿童送去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