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法官和辖区调解员联手行动,及时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提升了群众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认同感。
村民李某是粮食购销专业户,三年前焦某卖给李某的三千多元玉米款一直未支付,李某给焦某出具了欠条。焦某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推诿未还,焦某一怒之下想要将李某诉至法院。闫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与辖区司法所的调解员取得联系,指导调解员引导焦某和李某开展诉前调解,最终经过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建立法官和调解员联动机制,是三常路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联动调解力度,力争将群众矛盾化解在村内,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