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荣誉展台

喜报!叶县人民法院两名青年干警被上级法院表彰

  发布时间:2022-06-21 09:57:36




    4月28日下午,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优秀青年干警“传承五四薪火·展现青春风采”座谈会上,叶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兼交通事故审判团队负责人王青丽荣获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三届“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叶县法院政治部人事科科长王旭洋荣获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三届“优秀青年天平卫士”,并作为优秀青年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

    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王青丽

    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王青丽审结各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千余起。在案件的审理中,她一直践行着“多倾听,多讲理,多答疑”的准则,让当事人更直观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司法公正多一份信任。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她积极参与筹建叶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截止目前,叶县法院已经连续两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道交一体化工作先进基层院,2020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道交一体化先进集体,2021年、2022年王青丽连续两年被平顶山市中院评为“全市十佳法官”。

    辉煌的业绩浸润着辛勤的汗水,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奋力拼搏的奉献精神。王青丽今年35岁,却已经是一名具有16年党龄的老党员,在新时代的大潮中,王青丽这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将高举司法公正的大旗,为构建和谐社会再立新功。

    优秀青年天平卫士:王旭洋

    五年春花秋实,王旭洋同志自2017年7月到叶县法院工作至今,主要负责人事工作,这近5年时间内,历经员额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人财物统管等重点改革任务的考验和锻炼,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政法干警。

    这5年来,王旭洋为21名干警及90余名员工圆满顺利的完成了入职、调资、定岗、入编等工作,为18名退休老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在叶县人社局、组织部、财政局、编办等5局12科来回奔波,而这只是她繁杂工作的一小部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铺就不平凡的事业道路。

    星光不问赶路人,江河眷顾奋楫者。2018年王旭洋撰写的论文在河南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上被评为三等奖;2019年被叶县政法委和叶县人社局评为“优秀政法干警”。

    乐将此身化红烛,甘为他人做嫁衣。在平凡的岗位上,王旭洋同志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一个又一个的荣誉展示着一个共产党人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风采。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