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叶县消防大队大队长田东方一行到县法院进行消防安全设施检查,指导消防安全工作。
田东方队长对院办公楼立案大厅、档案室、机房、食堂进行重点检查,全面细致地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照明设施是否到位,重点部门防火巡查检查是否完善,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楼层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田队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整改策略。
叶县法院办公室主任董广军表示,下一步,叶县法院按照田队长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把各项消防安全关,加强自查自检,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