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朱少峰为叶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作者:蔡昆阳 刘杏媛 发布时间:2022-04-15 10:04:48
4月15日,叶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全票通过,任命朱少峰同志为叶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会上,朱少峰同志首先作了供职报告。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新任代院长朱少峰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恪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担当,忠实履行职责,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领全院干警用心用力,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全县稳定发展大局。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