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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温情调解 原告当场撤诉

  发布时间:2022-04-07 09:01:35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在受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余某彪的诉中鉴定申请时,经过司法技术科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原告余某彪主动撤回起诉。

    原告在被告祖坟地约两丈处建立了一简易房和旱厕,2022年1月19日上午,被告余某昆以对祖坟不利为由,带领家族众人将下水道化粪池损毁、将厕所拆除、一间房屋受损,双方引起纠纷,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原告余某彪在申请鉴定后,承办法官认真向原告询问案情,在了解到此案系邻里双方矛盾引起,如若能够调解可以促进双方和睦相处,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方面,承办法官通过以案说法、分析利弊、释法明理等,给原、被告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另一方面,双方乃乡里乡亲,且邻里之间避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双方要互相理解,互谅互让,从情理方面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被承办法官的真诚所打动,原告余某彪当场撤回起诉。

    叶县人民法院以满足新发展阶段三农问题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需求为着力点,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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