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暖阳高照,叶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来了两位当事人,“请问,闫平庭长在哪间办公室,我们想给闫平庭长送锦旗,感谢她公正执法,为我们解决了矛盾纠纷”。当事人说道,说话间,当事人便从袋子里拿出一面红色锦旗,上面印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八个金色大字。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某和李某某系案件原告方,与被告方叶县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0年在叶县法院立案以后,由叶县法院三常路中心法庭庭长闫平负责审理,接到案件以后,闫平庭长带领法庭干警,认真研究、细致梳理,依法对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多次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得到了使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的公正判决。
近年以来,叶县法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工作目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切实提升诉讼服务的同时,结合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服务全县社会安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