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当事人胡某将一面绣着“为民做主 秉公办案”的锦旗送到了廉村法庭干警手中,表达了对王克娜法官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感激之情,而这也是叶县法院两周内获赠的第三面锦旗了。
据悉,原告胡某与被告某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胡某于1983年退伍后被招入被告单位工作,2018年1月,原告被停发工资,2020年6月23日,原告依法向叶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6月28日被通知不予受理。期间,胡某迫于生计,不断上访告状。
案件分至王克娜法官手中后,王克娜法官结合案情实际,确定开庭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展开充分的质证、辩论。在案件下判决之前,王克娜法官秉着“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根本”的原则,对原被告做工作,最终,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
从“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再到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无不指引着法官办案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叶县法院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立足实际,坚持秉公办案,彰显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努力兑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