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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建立健全对失足少年帮教措施

  发布时间:2011-01-21 17:10:23


    为进一步贯彻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针,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促进对“问题少年”的帮教和矫正,叶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失足少年帮教具体措施。

  一是全员建档考核,实行一帮一的帮教举措。对判处的每一名少年犯均建立档案,将少年犯的思想汇报、家庭重大变化等事项记入档案。并且根据案件的类型、刑种进行分类管理,实施法官与未成年犯一帮一活动,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教。定期邀请工会、妇联、心理医生等方面的专家来院与未成年犯共同交流,答疑解问,鼓励他们早日走出阴影,步入生活正轨。

    二是坚持定期跟踪回访,将关爱送到心底。该院少审庭的法官充分利用审判岗位优势,加强庭前、庭审帮教工作的同时,把庭后工作不断延伸。判决后,主审法官要及时走访未成年犯的法定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实践中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季度一回访,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少年犯予以鼓励,发现不良苗头的,及时采取帮教措施,让其真正改过自新,开始全新的健康生活。

     三是签发“监管令”,让警钟时常敲响。 根据《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在宣判的同时,向未成年犯的监护人签发“监管令”,使监护人时刻不忘履行监护职责,通过少年犯法定代理人的真情召唤,与审判法官的真心帮教相互作用,实现对失足少年教育、挽救、感化相统一的目标,防止监护人疏于监管而导致未成年犯再次犯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为了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减少犯罪的诱因,少年法庭的法官们走出法院,走向社会,走进校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送法到校园,到社区活动,选择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为学生上法制课等形式,教育青少年学生遵纪过法。同时该院还积极与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有关栏目进行联系,就未成年人为什么迷恋网吧、与父母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进行普法及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案例重点剖析,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辐射面,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

    对于这些处在似懂非懂、社会边缘的问题少年,法官要集老师、家长、朋友的角色于一身,从与他们相识的那天起,就开始为他们的成长出谋划策。以上措施的出台,既要保护社会利益,又要保护少年权益,真正实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使问题少年的自尊心得到保护,减轻思想包袱,回归社会后不受到歧视,享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责任编辑:王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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