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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对涉案13人的巨额假烟案进行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0-12-23 08:50:22


    12月22日,叶县法院对一起涉案13人的巨额假烟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为确保庭审的安全有序,院长王昆阳亲自安排部署,刑事审判庭与法警队密切配合,使审判活动有条不紊,从上午9点到下午3:30分结束,未发生任何意外。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春节前,被告人尚伟因急需用钱,找到被告人张广涛称,愿以自己养殖场为抵押筹借七万元,后张广涛从金领旺(另案处理)处为尚伟借出七万元,并口头约定:尚伟将养殖场交给金领旺无偿使用半年,半年内,尚伟不用付每月两千元的利息。

    2010年3月上旬,金领旺伙同张钦禄(另案处理)将第一台卷烟机(下称南机)安装在尚伟的养殖场东边靠地的工棚内,张钦禄指派被告人张金路管理该烟机,负责每天生产假烟的数量、品牌及工人的吃住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并由被告人张艺坤、张永土带领被告人张国成、张聪结(另案处理)、张平和(另案处理)、黄丽卿(另案处理)黄梅凤(另案处理)、黄雪琴(另案处理)、黄亚典(另案处理)、张素贞(另案处理)进行生产,被告人张南靖在负责制假原辅材料的接收和记账工作。半个月后,金领旺又伙同张木立(另案处理)将第二台烟机安装在第一台烟机的北边的工棚内(下称北机),张木立指派张传金(另案处理)管理该烟机,负责每天生产假冒卷烟的数量、品牌及工人的吃住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由被告人李树城带领被告人张定金、方木平(另案处理)、朱粒紫(另案处理)及马军辉(另案处理)、蒋奇磊(另案处理)、进行假烟生产。两台烟机的技师全部是周国品(另案处理)介绍的。被告人周康兵、周国安、胡一键(均在北机)、刘于江(南机)等人负责卷烟机的调试和维修,为制假窝点提供生产技术是烟机技师,两台烟机所用的烟丝、卷烟纸、外包装烟盒、烟箱等原辅材料及假烟成品全部是由李迎彬(另案处理)开箱式货车运送。同时,金领旺又指派被告人张广涛、吕朝义(另案处理)在制假窝点管理工作,不准工人随便外出。被告人尚伟得知该养殖场用途后,并未制止,2010年6月9日尚伟投案。

    该制假窝点自2010年3月上旬开始生产天下秀、钻石、红梅、红塔山、如意经典等73种品牌的假冒伪劣卷烟,经鉴定涉及张钦禄、张金路的烟机(南机)涉案价值为7038000元;涉及张木立、张传金的烟机(北机)涉案价值8595801.2元。另外,2010年5月19日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该窝点当场查获的YJ14-22卷烟机2台、滤嘴棒(醋纤)1290万支、卷烟纸2850.4公斤、烟丝44700公斤,经鉴定涉案价值2912173元;现场查获的张南靖账本,经鉴定涉案价值252590元,总价值为3164763元。

    综上,公诉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叶县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王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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