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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文明办案 维护司法公正

——叶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0-12-17 09:03:52


    叶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8人,全部为本科文化程度。三年来,刑事审判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全体干警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三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43件,结案743件,结案率100%,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5件,调解73件,调撤率97%,所办理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上访,连续两年被市中级法院评为无违法违纪先进单位,2009年被县人大推举为执法先进单位在全县表彰。

    一、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叶县法院刑庭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强化“两法”(刑法、刑诉法)专业学习,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使刑庭真正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富有战斗力的队伍。特别是在2010年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巡视活动中,认真听诉,耐心工作,使3起十多年以前的上访案件当事人矛盾化解,停访息诉。

    该庭学习和审判实践密切结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度,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二、强化打击力度,确保审判质量。

    该庭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强化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并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及犯罪团伙中的首犯、主犯从严惩处,坚决遏制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活动高发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事实、证据关,坚持两个基本,做到原则问题不放过,枝节问题不纠缠,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又保证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增加了和谐因素。三年来,该庭成功审理了上级指定和在本县有影响的6起涉黑案件,判决犯罪分子30余人,有力配合了在全省全国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活动,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三、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新思路。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该庭把加强少年犯审判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之一,加强领导,配齐配强审判力量,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新机制,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为避免和减少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犯罪做了很多努力,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刑事庭与公安、检察、教育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联动,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指导学校和家长搞好未成年人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力求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在审判工作中,专设了少年审判合议庭,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圆桌审判,不设囚笼,不带械具,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教育课堂,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畏惧紧张情绪,增强感化效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发挥爱心、细心、耐心,同少年犯进行谈心,帮他们找出犯罪的原因,把审判工作变成一个特殊的课堂,使那些失足的孩子得以认罪服法,痛改前非。

    该庭还将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进行庭后延伸,加强对缓刑犯和刑满释放少年犯的帮教工作,密切与学校及少年犯所在街道办、乡镇的联系,定期对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和教育,促使他们悔过自新、接受改造,做对社会有益的人。通过回访了解到这些未成年人经过少年合议庭的耐心教育,绝大多数都表现良好,成为遵纪守法、热爱劳动的好孩子。2009年,该庭对全县少年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就审理中反映出的成人外出务工、父母离异印发学生过早辍学,迷恋网络,走向犯罪的问题向县委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加强对青少年的综合管理,减少犯罪,引起了县委,人大,关工委的重视,受到县委领导好评。

    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该庭对信访稳定工作非常重视,对上访案件实行责任人包案制度,坚持做到长期的“疏”、定期的“排”、及时的“解”和严密的“控”,长期的“疏”就是坚持长期的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上访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自己的利益所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定期的“排”就是坚持定期排查制度,每十天一排查,重大节庆日、政治敏感日一天一排查,防止新的上访事件发生;及时的“解”就是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使之化解在萌芽之初,解决在激化之前;严密的“控”就是想方设法控制非正常上访行为,真心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少或避免非正常上访行为对全市维稳工作造成 的负面影响。2010年在省委政法委组织执法巡视中,该庭对建院以来所有涉及刑事的上访案件和当事人进行排队梳理,制订措施,责任承包,耐心工作,全部案件都妥善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当事人满意,愿意停访息诉,全部结案。同时协助中院作好信访稳定工作。该庭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三年来办理各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5起,调解率97%。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无违法违纪人员发生,做到警钟长鸣。

    在庭室不定期召开庭务会议上,经常性的用所办案件的实例教育庭室全体干警,做到常在河边走,保证不湿鞋,对全院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非特殊情况,保证全庭人员参加,做到人人受教育、时时敲警钟,截至目前,该庭无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案件和事件,连续两年被中院评为无违法违纪先进单位,被本院推荐集体三等功一次。8名干警中,有一名被推举为全省先进个人,一名同志荣立三等功两次,三名同志被评为全院先进工作者,两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员。

责任编辑:王静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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