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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事妻诉离 法院劝和 当事人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9-08-09 16:36:29



    “三常路法庭的人民好法官,谢谢您帮我缓和家庭矛盾,我代表我们全家谢谢您了······”8月8日上午,王某将锦旗送至叶县人民法院王蒙法官的手中,连声道谢。

    据了解,杨某与王某于2013年11月5日登记结婚,2017年5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杨某离家出走。原告杨某于2019年7月4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王某不同意离婚,希望和杨某和好。双方经登记结婚后,先后生育三个子女,双方已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由于家庭琐事偶尔发生吵打,只要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尊重夫妻感情,妥善处理家庭纠纷,就能和好如初。此外,鉴于杨某原定开庭当日并未带证件,离婚意向有所动摇,于是,王法官再三调解,给杨某做工作,从子女健康成长、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出发帮助杨某分析利弊。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不准杨某与王某离婚的判决决定。

    王法官说:“像这样的民事案件有很多,在法庭里日常上演着,人民群众的家长里短、各种纠纷到了法院,我们就会尽全力、想尽各种办法去调解、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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