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田某拿到执行款后,感激地说,他的案子早就申请执行了,终本后他以为法院不再执行,没想到执行法官还能帮他执行到这笔钱,真是太感谢了!
2015年,原告刘某与田某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未履行相关义务,于是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无人签收退回;执行法官深入实地查找,但被执行人不知去向;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将所查结果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田某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仍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日前,执行法官再次进行网络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足以偿还申请人田某的执行款,随即下裁定依法将执行款扣划到位。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坚持和努力,最终赢得了申请人的肯定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