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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叶县:“限高”促执行,被执行人主动交纳案款

  发布时间:2019-01-10 15:49:21


    近日,被执行人因为“被限高”,无法乘坐高铁出行,主动要求愿意清偿所有案款。

    据悉,2016年3月,被告金某向原告吴某借款5万元,并写借条一份,到了还款期限后,金某总是推托未偿还借款。法院判令金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拒不还款,吴某遂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均无回应。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金某到法院来说明情况,其本人称已经到外地做生意去了,等回来再说。执行法官遂决定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黑名单”。近日,金某在购买高铁票被拒后,才知道了挑战法律不还钱的严重性,随即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主动要求清偿所有案款,请求法院撤销“限高”和“失信”。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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