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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叶县:开“奔驰”住豪宅不还债, 法院强制执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9-01-10 10:30:55


    近日,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远千里奔赴浙江省昆山市,强制执行了一辆奔驰车,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被执行人赵某将奔驰车以2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人万某,申请人对法院果断有效的执行力大表赞扬。

    据了解,万某与孟某、赵某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孟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万某借款共计113万元,孟某的妻子赵某作为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孟某、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通知二人到法院说明情况。随后,孟某便“人间蒸发”似的,以各种方式隐匿行踪。执行干警多方打听,调查了解情况,得知孟某、赵某夫妻二人均在浙江省昆山市做生意,赵某名下具有价值两百多万的房产一套、梅赛德斯奔驰车一辆,遂立即赶往当地对该房产、车辆进行查封。

    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赵某联系,为其分析作为担保人应依法承担的连带责任以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赵某表示愿意将名下的车辆以2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万某。

    目前,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赵某已经该车辆移交给万某,万某将车辆成功过户。因其他案件,赵某名下的房产已被昆山市法院进行扣押拍卖,赵某表示愿意将拍卖所得的部分款项用于归还万某的剩余欠款,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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