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不满判决结果 当事人诋毁辱骂法官被拘

  发布时间:2018-12-28 11:16:08




  12月24日,叶县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团队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原告王某不服判决结果,前往叶县法院办公大楼区域内散发诋毁传单,侮辱谩骂办案人员,严重影响了办公秩序。叶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对王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的决定。

  原告王某与被告侯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王某证据不足,该院作出了驳回原告王某诉讼请求的判决,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12月24日上午10时许,原告王某未经通知进入该院民事第一审判团队办公室,不听劝阻肆意辱骂,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原告王某,判决现并未生效,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但王某不听劝阻,在法院机关大楼内,逐层散发印制有诽谤、侮辱承办法官内容的传单,边发边大声叫嚷辱骂,多名工作人员出面劝阻均无果,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维护正常办公秩序,遂作出上述决定。

  法官提示: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上诉等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侮辱、谩骂、诽谤司法工作人员,是一种公然藐视和挑战司法权威司法尊严的非法行为,非但不能解决问题,严重时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叶县法院:闫平 岳琼一

责任编辑:岳琼一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