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荣某却无法要回22万元借款,为此,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王某的刑事责任。
2014年,王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先后向荣某借款22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时间,逾期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但协议到期后王某仍是再三推脱。
在案件执行期间,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其名下有4辆轿车,但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多次上门也未见到王某本人,典型的有钱不还,执行法官便将4辆车辆进行了查封,同时申请人向法院提起了自诉。
经该院审查,决定对王某执行逮捕。2018年11月26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