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某天,有人闯入你家中,抱起家里的值钱物件(比如一件祖传古董)夺门而出,你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能想到的常有:1、追究其刑事责任;2、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3、要求其赔偿损失。
以下我们仅从民事角度进行探讨。我们分别来讨论各种民事层面的救济途径:1、要求其返还原物,返还原物请求权属物权请求权,请求人需为(负有占有权能的)物权人,被请求人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显然,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前提为证明自己系物权人,而在上例中如祖传古董等动产,因为没有登记等公示手段,想要证明所有权归属恐非易事;2、主张赔偿损失,该权利以侵害人对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且不言损失数额难以证明,即使通过评估鉴定等法定程序予以确定,而损失数额也直接关系到诉讼费用等诉讼成本。那么,是否存在其他权利救济途径,既可相对减轻自己的举证责任,又可节约诉讼成本呢,这就是笔者要在此探讨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占有虽为事实,但系物的归属秩序,为了维护社会平和,促进物尽其用,占有无论有权占有或是无权占有,直接占有或是间接占有均受保护,仅保护的程度不同而已,为此,权利人若以占有被侵害为由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则实现上明显便捷许多。
仍以前述为例,权利人家中动产如祖传古董等,可通过家中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明其为占有人,并继而依据占有的状态推定其为有权占有、自主占有,权利人只需证明其占有被加害人侵夺,而无需证明占有的权利本源(对占有物享有所有权等),如此,较之其他救济途径自燃较为便捷且诉讼成本较低。综上,当权利遭受侵害而存在多种救济途径时,权衡利弊,正确选择,可能直接影响权利保护的效果,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也许无法实现权利最大维度的还原,却能达到快速挽回权利受损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