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上22时,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强制执行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据了解,李某在当地文化广场上无照经营儿童娱乐电动车。2017年2月11日下午,未成年人姚某在驾驶该辆娱乐电车时,不慎将六旬老太马某撞伤,造成马某右侧踝关节骨折。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经营者李某没有尽到安全防护义务,承担80%的责任;姚某其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人责任,承担原告20%的损失。
后李某并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马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环节后,承办法官依职权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为李某讲解、分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对的法律后果。一开始,李某表示随后就支付赔偿金,但屡次爽约,开始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
近日,执行干警了解到,李某又开始在文化广场上经营儿童娱乐电动车,因考虑到夜晚广场内人流量大,为避免造成人群发生不必要的惊慌,执行干警在李某回家路上进行蹲守,在晚上10点左右将李某“抓获”,连夜将其送进拘留所。
强制执行作为叶县法院的一项常规性措施,重点集中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措施,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