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叶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面对“顽强抵抗”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娄某依法拘传至法院,在听到将被司法拘留时,娄某立即联系家人将执行款送至法院。
据了解,2013年12月,郭某向叶县某银行贷款3万元,期限24个月,其儿娄某作担保。逾期后,该银行向郭某多次追要贷款无果,无奈之下,将郭某、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郭某10日内偿还原告3万元本金及利息,娄某对该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人并未履行判决义务,遂叶县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郭某、娄某母子,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并结合当地村两委,从情理法的角度,共同为其分析不履行判决义务将面临的后果。多次说服均无效,执行干警依法将娄某拘传至法院,当得知即将被司法拘留时,娄某连声说道:“别拘留我,我现在就跟我姐打电话拿钱过来···”
同日,执行法官通知该银行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