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是指具有偿还到期债务能力,但基于各种原因拒不偿还债务的一类人,是诚信社会建设的“绊脚石”,也是破坏法治环境的害群之马。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叶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部署,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坚决如期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
6月5日,被执行人李某因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被叶县人民法院以刑事自诉逮捕羁押。
据了解,2015年5月,李某、祁某夫妇以做生意为由,向王某借款10万元,为期3个月。逾期后,李某、祁某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将李某、祁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二人偿还王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祁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遂,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后,执行法官向李某、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二人一直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查询李某二人的信息,了解到2015年判决生效后至今,李某的个人认证微信账户上累计流水100多万元,以此足以证明李某具有偿还10万元债务的能力。随后,执行干警借助公安查控系统调查到近期李某使用身份证购买了回家的车票,便前往李某家附近蹲点、守候,最终成功将李某抓获。
被拘留后,尽管执行干警百般劝说、调解,但李某仍然没有还款意向,于是申请人王某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要求追求李某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进入刑事审判阶段,李某因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被逮捕羁押,等待李某的,将是刑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