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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不履行 坐上警车忙筹款

  发布时间:2018-06-07 09:25:16



    “停车!我不要进拘留所!我现在就跟我家里人打电话拿钱过来...”被执行人丁某在坐上警车3分钟后,焦急地对执行法官连声吼道。6月4日,叶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丁某当场履行了判决义务,支付4万多元赔偿款现金。

    据了解,刘某在丁某、李某、张某、吴某合伙承包的砖厂干活,工种是开平板车。2016年5月20日,原告刘某、被告丁某分别在南、北侧操作平板车开关,以使两个平板车分别向中间行驶约45米,在运行期间,刘某操作的平板车因钢丝松动停止工作,刘某到平板车行驶区域,踩拉钢丝以使平板车重新运行,后刘某被夹在中间,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刘某胰腺顶部断裂、闭合性腹外伤、腹水、弥漫性腹膜炎。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大部分由丁某、李某、张某、吴某支付,但后期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等丁某四人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刘某将上述四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结合事故发生的原因、原告的过错程度,鉴定原告刘某对自身承担30%的责任,四被告承担 70%的责任,判定四被告向刘某支付赔偿款166209.02元。但四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遂刘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办案法官依法向丁某、李某、张某、吴某四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执行期间,办案法官曾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的电话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往返四人的日常居所寻找被执行人,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4日中午,在被执行人丁某家门口将其抓获。丁某强烈抵制拘留行为,于是就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同日,执行干警将四万余元的执行款交到刘某手中。

责任编辑:刘杏媛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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