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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送达中心推行微信送达获当事人称赞

  发布时间:2018-06-06 18:38:45


    “已收到传票,谢谢法官!”点击微信,像这样的回复送达中心的送达人员已经收到十余次。自微信送达推行以来,领取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无一不对此拍手称赞。“感谢法官体谅我人在外地,往返一趟也实在是麻烦...”当事人宛某说。 

   

    “点击添加微信好友,将法律文书拍照发送,一份完整的法律文书即刻传到当事人的微信中。比起以往传统的电话通知、邮寄送达,微信送达省时、高效、节约成本。”这是一位老干警的深切体会。 在最高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叶县法院送达中心勇于创新、敢于尝试,在成功送达第一起法律文书之后,在送达中心内部陆续推行,截止目前已经用微信送达传票、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十一起案件。

    微信送达的推行,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审判效率提速,更是叶县法院顺势而为,积极探索的成果。下一步,叶县法院将继续加强探索信息化建设与送达工作的衔接,扩大电子送达的范围和群体。

责任编辑:岳琼一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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