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跟同事一起外出送达,半天时间,带了四个案卷。为了提高效率,首先选择最近的出发,当天正值受送达人单位晨会,我们都莫名地有了即将收获的喜悦,到达受送达人单位,眼前的车辆胡乱地停了一地,为节省时间,我们临时把车放在了过道边上,随即开始问询受送达人下落,很顺利,10分钟时间搞定。当我们带着首战告捷的欣慰,往警车的方向走时,麻烦来了,一个陌生的面孔站在车边,恶狠狠地瞪着我们,此时我们也大概读懂了他的眼神——堵到人家车了,心怀歉意准备赔礼挪车,可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通劈头盖脸的指责“没看见我拍你们车呢吗,法院就了不起了啊。”我和同去的同事相处多年,彼此了解,这些年里风雨共济经历的缠闹绝非一二,性格也都倾向温和,绝对忠诚于党的群众路线。可此时却同时被“法院就了不起”的字眼激怒了。一番言语冲突后,各自散去,事情也就此了结,而这半天我们也达成默契,只字不再提此事。而同样默契的事,我深深感觉到,同事和我一样,始终在脑海中回放“法院就了不起了”。
我忽然想起不久前,一位同事的文章“是谁污名化了法官”,文中,作者痛心部分干警行为不够捡点从而影响法院整体形象,导致法院社会评价降低,作者的观点我非常赞同,所以雷同的意见我不再言及。作为法院人,我们很高兴国民法律意识不断提升,诉讼成为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但我们细思不难发现,少数人权利意识正倾向于“民粹”(权利滥用的一种表现,只着眼于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义务)。很多人认为,公权力理所应当为我们服务,这种服务必须无私无畏,不能对私权造成任何减损,更不必说让渡私权利。简而言之,我们什么都不愿意付出,你却要给我整个世界。
进入法院多年,目睹了很多感人的工作故事,从一腔热血的毕业生到如今,我见证并亲历了法院人的成长,随着各种监督机制的完善,外在监督逐渐转变为内生动力,而在内在提升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法律受众的理解与激励。坦言,法院确实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我们正在努力走向了不起的路上,那么也请给我们一个了不起的态度,让我们更加坚信,我们义无反顾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