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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一家三口获刑

  发布时间:2018-04-28 16:03:57


    叶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母亲带着两个儿子和其他亲属去“解救”正在派出所接受处理的丈夫,结果母子三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被提起公诉,最终得到法院的判决。

    叶县健康路是三轮车禁行路段,2017年3月31日9时许,叶县马庄乡马庄村人杨某驾驶“红三轮”在该路段行驶时被民警及执法人员查获,由于其当场拒不配合,后移交至叶县公安局昆阳镇派出所。叶县公安局昆阳镇派出所正在处理杨某违反禁令在禁行路段驾驶三轮车的行为时,杨某的亲属一行七、八人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到达派出所就辱骂民警,不听解释不顾劝阻并叫嚷“警察打人了”,在此过程中杨某的妻子李某,儿子杨某甲、杨某乙带头对执法民警进行殴打、推搡,导致多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严重干扰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三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民警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得到了民警的谅解。在庭审中三人均认罪、悔罪,表示今后不再犯法。叶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及对其所居住社区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刘杏媛    

文章出处: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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