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上午,申请人董某、金某为感谢叶县法院执行法官,不畏严寒一大清早赶至叶县法院,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据悉,申请执行人董某、金某诉被执行人王某担保追偿权一案,叶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王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5日内支付董某、金某担保债权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董某与金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次调查,了解到王某在昆明,便与法警队配合,不远千里赶往昆明几经周折终于将远在千里的王某进行了司法拘留。拘留后王某仍不知悔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叶县法院执行法官便引导申请人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对王某实施了逮捕。逮捕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便把7万余元欠款交至叶县法院,此案得以执结。申请人董某、金某对叶县法院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追求公平正义给予了高度肯定,特送来锦旗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