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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新峰等人犯玩忽职守罪三案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17-12-07 17:06:36


    12月7日,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新峰犯玩忽职守罪、被告人冯继光犯玩忽职守罪、被告人邢红亚、郜凡凯犯玩忽职守罪等三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曹新峰、冯继光、邢红亚、郜凡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叶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并违规使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长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2015年5月25日,该公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导致该入园老人39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被告人冯继光任鲁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防火参谋、消防保卫中队教导员期间,严重不负责任,在不掌握康乐园老年公寓详细信息的情况下,将应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康乐园老年公寓错误的划分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冯继光监督辖区董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不认真,未发现该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大量造假应付、专项消防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被告人曹新峰任鲁山县董周派出所所长期间,对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不到位,安排本所民警大量伪造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专项消防活动安排部署不认真,消防宣传不到位;在上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时未审核把关,导致康乐园老年公寓被错定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被县局消防大队失控漏管。被告人邢红亚案发时任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其未严格管理下设中队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没有发现并处理康乐园老年公寓违法建设彩钢板简易房的行为。被告人郜凡凯案发时任鲁山县城建监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其未严格执行城建监察大队的巡查管理制度,没有发现并处理其中队辖区内康乐园公寓的违法搭建的彩钢板简易房的行为,致使火灾隐患长期存在。

    法院认为,以上四被告人对“5.25”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均负有监管失责的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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