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睦友爱,关系亲厚,能够产生一种甚于远亲的感情,令人感到窝心。
但近日,叶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起邻里之间因琐事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邻里双方对簿公堂。
究其原因,王某1对王某2不满,便朝其家门口大声辱骂,并恶毒谩骂对王某2的父亲,一气之下,王某2冲出家门,二人扭打成团,王某2用铁质三齿叉将王某1的面部右额及右大腿侧打伤。6月16日,王某2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1月27日下午,叶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岳中华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前,岳副院长多次就该案的民事部分进行调解,着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岳院长于情于理,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庭前和解的意义:对于被害人王某1来说,能够尽快获得补偿款,得到及时地救治;对于被告人王某2来说,民事部分调解后被害人当庭撤诉,能够适量减轻王某2的刑期,使他尽快出狱,照料孤苦无依的父亲。在岳院长的多番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于当天下午开庭前达成和解协议。
开庭中,岳院长以娴熟、精湛的业务技能审理该案的刑事部分,使得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规范严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此次庭审,是叶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体现,以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的温暖。